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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房屋婚后所得租金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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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某村村民刘根在市郊有一栋房子,刘根与小红结婚后,将该房出租,每年收取租金数万元。随着近几年房价大涨,该房屋增值100万元去年,二人因感情破裂闹离婚,小红主张该栋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出租所得和房屋增值的100万元,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刘根不同意。最后,法院在判决中,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16年第2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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