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获取证据而实施的技术侦查措施,存在证据转化的常规化、使用后置化以及审查失调化等实践问题。在人权保障需求和证据能力审查过程中,应当重视技术侦查获取证据的风险承担理论、目的约束原则以及分类处理措施。在检察机关的审查判断过程中,应注重检察官客观义务的要求;在法院的审查判断过程中,应注重法官的庭审要求。我国在通过技术侦查获取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通过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和技术化,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构建内外部监督制度以及改进核查方法来解决。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77-80,共4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司法改革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完善"(11AFX01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刑事习惯
刑事政策与藏区刑法适用互动关系研究"(14YJC820022)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14SB026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