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由于政府规制存在着不对称信息约束、交易成本约束的缺陷以及治理结构呈现出"多层式规制"的特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效果并不明显。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政府及民间资本、基金管理人、创业企业家三者存在双层的委托代理关系。针对基金管理人、创业企业家和民间资本分别进行激励性规制政策设计,防范基金管理人与创业企业家合谋,减少政府资本对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可以促进引导基金各参与主体进行理性的投资和经营活动,从而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目标。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33-37,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政府
基金管理人与创业企业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政府规制研究"(12YJA790175)
江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江西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激励性规制研究"(20132BBA1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