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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后原企业临时工工龄能否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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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 某参保人员1971年参加工作并一直在甲企业工作,在此期间一直属于临时工,甲企业未为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1995年甲企业被乙企业兼并,该人员转至乙企业工作,并与乙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乙企业为该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该人员现在办理退休手续,其缴费年限自1995年起算。该人员认为,其实际缴费之前的工龄也应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作者 向春华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5年第12期62-62,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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