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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治理:中国传统民族地方与现代内蒙古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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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界持续关注包括民族地方在内的基层社会乡村治理问题。30年农村改革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稍许回顾有这样三个步骤的改革:第一步是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与此同时,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以人民公社管理的农村集体所有制乡村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农牧民有了个人自主经营的身份和权利,以及在农村开始逐步实行的村民自治的基层社会。
作者 贺金瑞
出处 《北方经济》 2016年第2期59-64,共6页 Norther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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