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融合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及我国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及克服自身发展障碍的必要条件,也是大企业时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应对全球化竞争的必然要求。应构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互动机制,逐步丰富融合发展方式;加强产权制度建设,完善融合发展的制度结构安排;树立融合发展的制度理念,促进企业资源整合;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外部制度环境,提升融合发展的制度效率。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9-12,共4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基金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吉教科文合字[2015]491号)
2015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培育项目(编号:2015zdpy06)
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吉林省国企民企‘双赢’融合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编号:20150418068FG)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