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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相较于BOT、BT模式的2个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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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公共产品的最终权属差别 在BT/BOT模式下,政府虽然通过投资人进行了融资建设,但最终还是要通过回购方式,赎回公共产品的所有权。相当于还是政府付全款修建了公共产品,只是由投资人先行垫资,暂时缓解了当前的融资压力,但资金紧张问题终会暴露,于是现在看到政府的存量债务都徘徊在较高水平,无法迅速消化掉,这大概就是现在融资模式必须转变的原因。
出处 《新疆交通运输科技》 2015年第5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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