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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撤销权 被引量:1

On Legislative Abolishment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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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撤销权是有权机关对于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立法制定程序、立法权限或者授权立法违反授权目的、授权范围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的活动。我国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享有不同的立法撤销权。但是享有立法撤销权的机关必须遵从法定的撤销根据以及法定的程序。
作者 汪全胜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93-96,共4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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