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唱艺术属于表演范畴,必须做到以艺感人,以情动人。既然是表演艺术,它的完整内涵包括"演"和"唱"两个元素,除了歌声以外,就一定要有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来增强表演张力,实现对音乐作品的二度创作。合唱艺术中的肢体语言大多是来自舞蹈艺术中的头、眼、颈、手、臂、身、足等动作元素。将这些符合音乐意境的舞蹈元素加入到合唱艺术中,让外在的舞蹈语言与内在的声音语言相辅相承,是未来合唱发展之路的必然趋势。
出处
《音乐创作》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43-145,共3页
基金
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4C105<蒙古族风格合唱的艺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