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的行为时有发生,"其他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可以构成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罪。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甚至毁灭证据,进而否定对方的事实与理由的行为也屡见不鲜,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司法秩序。但对当事人伪造民事证据这一行为,目前我国的刑法中没有明确的条文加以规制。因而,有必要对当事人伪造民事证据的行为进行分类,并界定民事诉讼当事人伪造民事证据的行为边界,进一步探讨对民事诉讼当事人伪造证据进行刑法规制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25-29,共5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