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边沁的法哲学是一种承前启后的理论,它以"功利"这一具有实践性的标准取代自然法学说中的形而上学标准。他在法的"解释者"和"评论者"以及"实然法"和"应然法"二分的基础之上提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这一分析法学的核心命题,无意中为分析法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尽管边沁的法哲学呈现出分析法学的倾向,但功利原理才是边沁整个法哲学的理论基础。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47-53,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法律适用中的解释规则研究--中美法律解释规则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5yjc8200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