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数据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广泛存在,能否有效收集和利用电子数据将直接影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实践情况来看,当前职侦工作收集电子数据的运用困境主要表现在搜查、扣押难以有效实施,证据资料收集不完整,固定、移送流于形式以及缺乏必要技术保障几个方面。造成上述困境,既因为在观念层面上未充分认识电子数据的不可替代性,也因为制度层面未建立统一明确的电子数据收集规则以及在技术层面上未形成有力高效的取证队伍。要想走出困境,当前可通过提升检察机关的电子取证能力、明确电子数据的取证原则、细化电子数据的收集程序以及加强电子数据的证据保管链建设几个方面进行。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88-92,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DNA取样与人权保障研究"(14XFX02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