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刑事诉讼研究中存在"英美法中心主义"现象,主要表现为对英美证据规则的偏爱、对辩诉交易制度的追捧、对英美陪审制以及交叉询问规则的青睐等。这一现象影响了刑事诉讼立法活动。对比中国与英美国家的司法体制、诉讼结构、传统理念会发现,英美刑事程序制度虽颇具诱惑力,但并不见得适用于我国。对于英美刑事诉讼中无涉于法律观念、司法体制和基本诉讼制度的技术性规则,值得重点借鉴。
出处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37-39,共3页
JOURNAL OF SHANGQIU POLYTECHNIC
基金
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课题"非羁押诉讼的实践探索与制度构建"(项目编号:CLS(2014)D077)
重庆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非羁押诉讼的中国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4YBFX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