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公务员化"是指赋予教师公务员身份,将其纳入公务员系列管理。教师公务员化诉求不仅是教师集体自卑的结果,也是"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思想作祟的产物,更是教师"劳获不称"制度歧视之孽果。其实,教师不须、不该也不能公务员化,首先,教师可以通过提升专业化水平来争取应有的社会地位以彰显自身的职业自尊,不须公务员化;其次,教师公务员化将淡化教师的专业自主权,因而不该公务员化;再次,教师公务员化缺少法理依据,所以不能公务员化。
出处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39-41,共3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基金
贵州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教育硕士‘U-S双实基地’双边联动培养模式建设与行动路径"(黔教研合JG字[2014]00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