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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侵犯著作权问题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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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网络成为"第四媒体",网络新闻引发的各种侵权问题愈发引人注目。其中侵犯著作权案例不断增加。为维护公权利与私权利间的平衡,行使网络新闻自由权应以不侵害法律明确规定的著作权为前提,同时,法律对于著作权应给予必要的限制,以适应网络新闻传播的需要。这应是解决网络新闻侵犯著作权问题的基本原则。在侵权构成方面,如果网络新闻传播者给著作权人造成了非法的侵害,即使他没有过错也应停止侵害行为,但除非他有过错,否则不需要向著作权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要完善网络新闻报道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正确处理作品许可使用问题,将某些因网络新闻报道使用作品的行为排除在侵权之外。
作者 王虎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95-99,共5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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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5

  • 1韩学功.假新闻:不是网络技术的错[J].中国记者,2006(8):46-46.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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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78

同被引文献3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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