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时期,芍陂水利生态问题突出。从明正统间伊始,中经成化、嘉靖、隆庆、万历和清代康熙、乾隆、嘉庆、道光年间,直至清末,芍陂单一且式微的水源频遭阻截,复以水道淤塞,陂源日枯;民间乘隙占垦涸出陂面,陂面萎缩,及迄万历初,陂塘"种而田者十之七,塘而水者十之三"。此后,贪顽占垦依旧。针对上述问题,明清以知州为主的各级吏员也曾采取了诸如拆坝裕源、驱逐占垦等治理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因区域水利和土地利用方式的特殊性、行政区划导致的权力分割、传统社会水资源权属不清、陂塘"公地"性质等主客观之故,加之治理滞缓、不力和不彻底,总的说来,其效果具有阶段、暂时和有限性之弊。因此,明清时期芍陂水利生态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的解决,陂塘蓄水及灌溉能力大为下降,水旱灾多发,直接影响了寿州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04-116,共13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时期华东地区灾荒背景下的社会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0BZS058)
上海交通大学文理交叉专项课题重点项目"明清时期淮河流域水旱灾害资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2JCZ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