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年仅21岁的被告人李辉长期在左右裤兜里各放一把匕首,遇到不顺就准备动刀,年纪轻轻就多次犯罪,还曾入狱服刑。2015年5月27日,他作案后在被警察追捕过程中,在明知对方可能是警察情况下,仍旧从右裤兜掏出折叠的单刃尖刀,朝便衣刑警沈成磊的颈部、后背、腹部连捅数刀,致刑警沈成磊左颈动、静脉断裂死亡。法庭上,李辉不时露出笑意,一点悔意都没有。其嚣张的气焰、对生命的冷漠,让人不寒而栗,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生态度?
出处
《检察风云》
2016年第5期46-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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