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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新区的批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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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申请设立长春新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长春新区。长春新区范围包括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九台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约499平方公里。长春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坚实、创新氛围浓厚、开放条件优越、承载能力较强。要把建设好长春新区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6年第6期50-50,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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