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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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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我们认识到,“四种形态”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设立三道纪律防线,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有病就治,是中央关于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和“严管就是厚爱”的执纪要求。
作者 傅奎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6年第2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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