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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租房免征房产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免征房产税等税收优惠。《通知》明确,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出处 《社区》 2016年第4期6-7,共2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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