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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保障犯错的权力限制有害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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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微博权利与责任新论》一文中指出,公众的表达权利包括犯错误的权利。在密尔看来,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不犯错误,永远正确,但人的可贵就在于人是有理性的,借着讨论和经验“人能够纠正自己的错误”所以,应该让各种意见,包括对的、错的以及介于对错之间的观念在碰撞和砥砺中见真伪。
作者 毛毛
出处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I0001-I0001,共1页 Journal of Radio & TV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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