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明县国有李屯苗圃实施整体搬迁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东明县国有李屯苗圃林地转换为建设用地的请示》(菏政呈[2015]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机构地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3期49-49,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