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合阶段的划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以经济融合、社会关系融合、制度融合、心理融合和社区融合等为主体的指标体系,是测量和划分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合阶段的重要依据。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农民工已经分化为四个群体。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农民工仍处于低度城市社会融合阶段,农民工中的自雇佣群体(农民工老板和个体农民工)已进入城市社会融合的中期阶段。研究旨在强调农民工实现城市融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进一步强化我国社会政策的整体性改革和适应性创新。遵循社会建设的规律,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推动我国农民工实现城市社会融合的根本出路。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流动人口中自雇佣者社区融合研究"资助(08CSH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