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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社会契约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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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从类似"性本善"的自然状态出发构建了一种时代所需的合理的社会政治秩序,即以社会契约观念为理论支撑的国家统治形式和权力本质。这一社会契约论,一方面为英国资产阶级取得政权提供了理论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故而洛克有"光荣革命的辩护士"和"1688年阶级妥协的产儿"([1])之称;另一方面也超越了时空之限,构成了西方社会契约观发展脉络的重要一环,并奠定了此后许多国家政治实践的重要基础。
作者 张学玲
出处 《中学历史教学参考》 2016年第1期59-62,共4页 Teaching Reference of Middle School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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