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常,除被继承人通过立遗赠将财产赠予他人,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发生案例1:丧偶女婿、儿媳成为继承人的情形被继承人王某与妻子杨某婚后共生育五子,王一、王二、王三、王四、王五。白某系长子王一的妻子。1989年12月22日,被继承人杨某去世;2001年3月18日,长子王一去世,王一去世后,其妻白某一直照料王某生活起居,直至2013年9月1日王某去世。王某生前并未留下遗嘱,去世后,其子女及儿媳白某对于白某是否应分得遗产以及遗产如何分配产生了争议。争议的财产主要包括:进行旧村改造时,王某根据拆迁安置政策得到的一居室楼房一套,该房屋自分配以来一直由王五负责出租并收取租金;
出处
《光彩》
2016年第3期18-19,共2页
Brilli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