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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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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我省近日出台《黑龙江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各地可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6年第2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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