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旧刑事诉讼法忽略了庭前准备程序,导致庭审拖延或中断频繁发生。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了避免此类状况,增设了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具有证据开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分流、争点整理等功能,主要解决与庭审有关的事项,为集中审理创造了条件,既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公正,也有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庭前程序构建应当坚持被告人的程序参与、保持控辩裁三方构造、合意兼采决定的原则立场,以保障程序的公正,实现诉讼效率的最大化。
出处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131-135,共5页
Journal of Yunn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