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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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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批发市场需对场所内所售农产品进行抽检并记录,同时,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将接受批发市场的抽检,而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也将建立农产品检查制度。
作者 张卫
出处 《中国食品》 2016年第3期158-158,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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