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在培养理念上应在强调素质教育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功能;在培养目标上必须立足本校实际,紧紧围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行目标定位;在培养模式上,要在完善法学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寻求突破;在培养手段上,重视课程体系设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管理。
出处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53-54,共2页
Journal of Suzhou Education Institute
基金
广西财经学院2011年教改项目一般A类项目<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评估研究--以广西财经学院为例>
广西财经学院2013年教改项目一般A类项目<信息化环境下高校课程网络资源共享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与实践>
广西财经学院2014年教改项目一般A类项目<地方财经类院校法学专业开展法律诊所教学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研究成果
2012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一般项目A类<地方财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2012JGA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