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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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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沈阳市工商局通过调查发现,目前企业会计电算化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由于传统的监管模式,工商干部一般不会看财务账目,特别是版本繁多的电子账,这就给工商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带来很大困难,特别是在对企业公示信用信息核查时尤为突出。因此,必须在信息技术监管手段上取得创新突破,按照这一思路,沈阳市工商局成功研发了企业公示信用信息核查软件,初步实现了“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监管。软件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6年第4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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