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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行为对象人法定身份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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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中的行为对象人法定身份可分为被害人身份和非被害人身份两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被害人法定身份中最重要的保护对象。法庭属于国家审判机关的组成部分,聚众对其进行冲击的危害性并不小于聚众冲击其他国家机关的危害性,因此,应提升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法定最高刑,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法定刑一致起来。非被害人的行为对象人大多是犯罪的受益者,当其具有一定身份时,就使得行为人或者构成犯罪,或者构成更重犯罪,或者被从重处罚。鉴于单位行贿罪的对象为"国家工作人员",应提升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使其比单位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处罚更重。
作者 狄世深
出处 《邢台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74-77,共4页 Journal of Xingta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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