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一些影响全国的冤假错案碰撞着国人的神经,人们经常发现,冤假错案往往与刑讯逼供联系甚密,社会上下对刑讯逼供嗤之以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势而上,以遏制警察非法行为为主要推动力的排除规则犹如一剂"灵丹妙药",被前所未有的关注。但是,通过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史及我国的司法实践,我们不难发现,排除规则并非人们想象的完美无缺、"对症下药",其具有自身固有的局限性。必须通过侵权制裁、内部惩罚等方式,合理引导利益流向,才能有效规范警察权。
出处
《邢台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82-84,共3页
Journal of Xingta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