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现有国家警察、国家宪兵、市政警察三大警察机构。其中,国家警察、国家宪兵均在地方设有派出机构,实行分级负责、垂直管理,经费预算由国家财政保障。国家警察还将工作人员分为8类,实行分类管理。市政警察由地方政府领导,经费预算由地方财政保障。本文根据法国国家警察、国家宪兵、市政警察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资料数据,结合国内外现有研究文献,对上述三大警察机构编制与事权划分进行梳理,并对国家警察8类人员的职责、级别、招录、培训、晋升、转岗、工资、退休等情况予以介绍,并对我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若干意见建议,以供参考。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63-68,共6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