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督促纠正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乱作为、不作为司法监督的改革创新,对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检察机关应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决定》提出的司法改革举措,敢于担当、积极探索,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法治保障。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