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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核准追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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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犯罪,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具体包括: (1)核准主体。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犯罪,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还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6年第2期64-64,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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