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清朝盲目自大和闭关锁国,虽然当时GDP总量居世界首位,但外商投资环境却不怎么样。乾隆二十四年,清朝中央授权两广总督出台了一个类似《外商投资管理规定》的东西,名字叫《防范外夷五条》,其主要内容是管制和限制外商,而不是提供宽松、优惠的外商服务环境。其中最要命的一条是.要求外商必须在”规定时间(每年五月份到十月份间)”和“规定地点(广州)“才可以在中国做生意。当时外商享受的待遇.和今天接受“双规”审查的贪官如出一辙,而《五条规定》的附加内容,让外商的处境更惨!
出处
《各界》
2016年第3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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