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务体制改革是公安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公安工作问题,从体制上突破公安事业发展瓶颈的重要途径。但是,警务体制改革不可能也不允许一蹴而就,必须建立在各项警务机制改革创新的成功基础之上,逐步有序稳妥推进。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机关为进一步推进警务体制改革,率先从警务机制着手,主动探索实践,通过改革相关勤务、警务运行办法,建立健全了相关警务机制,为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警务体制改革提供了成功经验和改革思路。
出处
《公安研究》
2016年第1期20-23,共4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