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校企合作出现"院校热,企业冷"的原因在于企业不能从校企合作中获得应有的合作利益,是一种职业院校"乞求"企业帮助的不真正合作。真正的校企合作应当是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人力资源的合作,其核心是人才培养理念的融合,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当全面贯彻企业人才的理念要求。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管理(技术)人员应当经常性地相互流动,职业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有适当比例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技术)经验的企业家,实现企业家和教育家的合而为一。
出处
《职业时空》
2016年第1期5-7,13,共4页
Career Horizon
基金
湖南省社科基金委托项目“‘去行政化’视野下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体系制度构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4WTC37)
“提升高职院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能力的对策研究”(XJK014CZY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