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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循后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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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今,中小学校园越来越向高危场域靠近,关于校园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亟须建立和完善。最近,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地方法律。作为教师,我们既高兴又惭愧,既深受鼓舞又有了新忧虑。高兴的是,预防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专门的法规终于出台了,为我们有关方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学校和教师的义务与权利;惭愧的是,
作者 易朝芳
出处 《江西教育(管理版)(A)》 2016年第1期41-41,共1页 Jiangxi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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