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服务是社会福利最大化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它以"民主公民权"为核心价值,要求政府在保障国民公共需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有所作为。面对现代社会多元、异质的公共需要,政府的权威型供给已力所不逮且愈益与社会需求相脱离。因应这一局势,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合作治理框架,不仅可以实现公共服务"生产"与"提供"的适度分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服务生产供给;而且可以在公共服务提供中形成开放的民主协商平台,通过公共议程整合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53-157,共5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北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11XZZ012)
甘肃省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协同与政策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