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给检察机关特别是公诉人带来了极强的诉讼挑战。如不加强庭审实务技能的培养将很难适应当前的挑战。笔者认为,这种庭审实务技能的培养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科学评估案件庭前状况的能力。公诉人要做到依法、规范、科学和有效出庭支持公诉就必须对庭前审查起诉工作中的案件事实、证据状况、定性定罪和适用法律等内容有一个科学的评估,目的在于心中有数和查漏补缺。评估的重点主要是重新审查和审视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否客观、案件事实的佐证是否真实有效、犯罪的本质特征与犯罪构成的规格标准是否达到了辩证统一、案件事实是否达到了清楚可信和唯一性等;认真重新审查和审视观察、发现、收集、提取、固定、鉴别、鉴定、分析和运用证据的情况,重点还在于审查和审视证据的证明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成立和存在的唯一性是否达到了确实充分并能基本排除合理怀疑;认真审查和审视整个审查起诉流程和程序的合法性,集中重点审查审视主要法律文书。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8-79,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