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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GAP“认证”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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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规定取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中药材GAP“认证”在试行近14年之后被取消,
出处 《质量与认证》 2016年第3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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