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良好的商誉不仅是企业资本价值的象征也是竞争优势体现。然而近来年商誉侵权行为愈演愈烈,不但损害了商誉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稳定有序的竞争秩序。与司法实践中大量涌现的商誉侵权新问题不相适应的是:我国法律对于商誉侵权的认定及商誉侵权司法救济缺乏明确规定。笔者借助百度诉奥商网络案对司法实践中的商誉侵权行为加以探讨,分析现有法律在保护商誉及商誉侵权救济上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我国商誉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出处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111-114,共4页
Journal of Jiuji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