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跨国公司垄断有利于我国国内产业的发展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因此研究我国政府与跨国公司关于反垄断的策略选择具有重要意义。构建由跨国公司和东道国政府参与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并进行相关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由于跨国公司的类型不同及其对我国市场的重视程度不同,我国政府的反垄断策略也应不同;引入对不配合行为的惩罚机制是判断跨国公司类型的更好方法;改变对跨国公司的处罚数额、政府制裁成本及跨国公司垄断收益将对博弈结果产生影响。
出处
《对外经贸》
2016年第2期113-115,共3页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