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促进华北、东北、西北地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电能消纳潜力和电力系统辅助服务潜力,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其他能源协调发展,满足民生供热需求,对“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做了9点要求。
出处
《中国电业》
2016年第4期5-5,共1页
CHINA ELECTRIC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