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通过开拓商业银行绿色业务、启动绿色债券市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建设生态文明,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的法律体系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从立法的角度看,绿色金融市场主体性质的明确是相关法律体系运行的核心问题;从法理角度看,对环境权的财产权属性明确是相关法律体系构建的核心问题。通过对主体性质和环境权两个方面的探析,提出完善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的法律体系的方向和途径。
出处
《经济论坛》
2016年第2期49-52,共4页
Economic Forum
基金
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人文社科)"排污权融资制度探析"(2013WYM_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