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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处罚案——兼析罚款基数为工程单体或违规部分造价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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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处罚要旨】对于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前的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但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之违法行为(以下分析均以此条件为前提),虽然《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款明确了“建设工程造价按照有违法建设情形的单项工程造价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单体建筑物工程造价确定”,
作者 陈翁斌
出处 《城建监察》 2016年第3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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