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芬兰的早期教育和保育在芬兰教育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芬兰以尊重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为主,设置弹性化的早期教保福利体系;以发展儿童为关键,着重提升早期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以儿童全方位发展为基础,制定接续的早期课程指南;以关心儿童为中心,不断地加强多方面互动合作。芬兰早期教育特征可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借鉴:将教育公平作为法律与政策制定的重要原则,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完善教师准入制度,提升教师与专业水平;为幼儿入学提供准备,保证幼儿园与小学的有效衔接;加强教师、家长、儿童三方面的互动。
出处
《现代中小学教育》
2016年第3期122-126,共5页
Modern Prim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基金
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科项目(SYSX201416)
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BB14001)
北京奕阳研究院2015年资助项目(SEI-QXZ201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