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加拿大作为我国腐败犯罪嫌疑人的最大逃匿和转赃国家之一,是我国加强境外追赃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从多边条约、双边刑事司法协助程序及中加两国犯罪收益追缴法律等维度入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的刑事没收制度、反洗钱法律制度、犯罪资产分享制度等尚不完善。而加拿大怠于承认或执行我国的没收令,更给中加跨境追赃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典型体现为实践中两国家跨境追赃的低成功率。因此,需根据现实情况多措并举,适时加大反洗钱查处力度,构建我国统一的没收制度,通过刑事司法协助从加拿大追回犯罪资产,探索在加拿大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程序,推进中加双边引渡条约的缔结,并建立犯罪资产返还与分享的长效机制,以期逐步解决中加跨境追赃工作中的难题。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15年第4期126-134,共9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