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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复仇案件看唐代社会的礼法冲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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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复仇案件是中国古代社会极为特殊的案件类型。其特殊之处在于:复仇往往为法所禁止却被礼所允许,从而表现出强烈的礼、法冲突。本来,礼、法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两者之间本无根本矛盾之处。所谓“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者也”,更足以说明二者互为补充,并行不悖。因此,通常情况下,礼之所定,亦为法之所许;法之所禁,亦为礼所不容。但复仇案件堪称例外。
作者 白贤
出处 《华夏文化》 2016年第1期30-31,共2页 Chinese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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